兒少權法修法 重新定義不當對待
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5/1/10)
(2025/1/10)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舉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訂如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與原則」公聽會,邀集衛福部、專家學者等討論。衛福部表示,本次修法將強化兒少保護,包括重新定義兒少不當對待,建立兒少保護機制,收出養制度及安置資源管理等。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兒少權法》新法將把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等暴力侵害樣態明文納入,通盤修正兒少不當對待行為相關規範,也將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並強化服務機制。替代性照顧原則也將調整以親屬第三人為優先的安置順序,增列團體家庭等新形態社區安置資源,明定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安置必要性評估。
臺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祕書長廖士賢表示,替代性照顧需被積極關注,建議應明定安置前家庭功能評估與跨專業團隊決策機制,並採用最適安置原則,確保兒少安置方式與照顧符合兒少最佳利益。
兒福聯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則說,兒盟調查發現國內兒少經常遭遇網路騙財、騙色、騙個資等,建議應要求網路平臺業者做出風險評估,並新增「觸法預防與輔導及網絡整合」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