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三讀 專輔人力將增千餘人
沈育如/臺北報導
(2024/11/30)
(2024/11/30)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未成年學生進行輔導諮商時,只要經學生本人同意,可在沒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進行輔導諮商。教育部表示,這次修正案以合理配置輔導人力,調整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任務,增訂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作為學生輔導原則。未來將可增加專業輔導人員共一千零一十一人。
教育部表示,將合理調整及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編制,包括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編制調整為二十班以下置一人,每滿二十班增置一人;國中調整為十二班以下置一人,每滿十二班增置一人,預估國中小將再增加六百零三人。
教育部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學生輔諮中心,除依所主管學校數每二十一校置一人之外,增列以學生總數四千五百到五千人置一人的規定;另外,教育部得考量特殊情況,在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總數百分之六內,依需求核予特定主管機關外加人力,修法後最多可增加一百九十二人,增幅約百分之三十。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由一千兩百比一,修正為九百比一,預計增兩百一十六人。
國教行動聯盟表示,這次修法回應教育現場需求,不過實施成效仰賴相關配套措施的落實,也呼籲應儘速落實相關配套。同時也提出兩項建議,包括解決輔導主任兼任影響輔導人力的問題,也要落實執行修法成果,並定期檢討成效。建議教育部設立公開的進度追蹤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各項人力配置與配套政策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