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免試入學續招 共184校11882名額

教育部七月三十日表示,一一三學年度教育部主管的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免試入學續招共有一百八十四校、一萬一千八百八十二個名額,其中國立高中有八十七校、三千九百六十八個名額,私立高中有九十七校、七千九百一十四個名額。
教育部表示,尚未透過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可把握機會參與續招,並同時報名數所學校,如果招生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續招名額,將全額錄取;若超過續招名額,則依招生學校就學區比序積分擇優錄取,但僅能選擇一校報到。
教育部表示,依規定,未於免試入學(含)之前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都可報名參加免試續招,若已向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且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後放棄者則不得參加;但若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者,則仍可報名參加;若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將取消續招錄取資格。
教育部表示,已請辦理免試續招的學校,於學生報名時,到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錄取報到管理系統」檢核,確認報名學生是否已於某入學管道報到。全國十五個就學區核准舉行免試入學續招學校的名單、名額、簡章,即日起可至「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