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歷程檔案規範 應提高位階
(2023/10/5)
一○八課綱實施後,高中職生都要建立學習歷程檔案,當初目的是用來全面了解學生在高級中等教育的學習結果,後來卻與升學掛鉤,其功效受到質疑,不僅增加親師生的負擔,也扭曲學生學習本質。
目前學習歷程檔案影響到學生就學權益,屬於高風險的評量,法律規範要更為嚴謹。如同國中會考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而該準則係依據《國民教育法》授權訂定。
然而高中職學習歷程檔案,僅見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該要點屬於行政機關的行政規章,法律位階較低,其效力亦較低。倘若教育行政機關認為學習歷程檔案是如此重要,實不宜採「要點」方式便宜行事,應提高其法律位階。
理想上,應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章明確規範學習歷程檔案的目的、方式及作法,否則也應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列一條:「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目的、方式及作法等辦法,由教育部訂之」。教育部據此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實施辦法」,方屬適切。
學習歷程檔案攸關學生學習效果,也影響學生就學權益,教育行政機關應以更謹慎的態度正視其缺失,並設法就法律面和行政面改進其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