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學貸還款辦法應從寬擬訂

(2016/4/11)
 為順利完成學業,臺灣每年超過三十二萬名高職以上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畢業或服完兵役後一年開始還款,但因目前社會新鮮人收入普遍較低,為減輕其經濟壓力,教育部正在研擬薪資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可延到五年後還款。這對弱勢生就學是一大鼓勵,但辦法擬訂還可從寬從速。

 世界各國高校學費制度不一。德國高校學生基本上免繳學費;英國高教早期也是免學費,其後收費,但成立政府支持的「學生貸款公司」,專司助學貸款事宜;美、日、澳高校學費不低,但助學措施普及,對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不遺餘力。

 教育是國家最重要的投資,高等教育是提升經濟、文化、科技發展的重要機制,更是改變個人及家庭地位的重要途徑。在少子化的當今社會,每個學生都是「寶」,與其讓他們為了籌措學費,而長時間在校內外打工,耽誤學業,就學貸款仍是較理想的助學方式。

 借貸還錢,天經地義。不過,學貸不同於一般商業貸款,應從寬考慮。我們支持學貸延長緩繳,其辦法應從速從寬擬訂,最好從今年就開始實施,同時應納入開始償還學貸的畢業生,以示公允。至於學貸是否零利率,銀行利息由納稅人吸收,亦可考慮,但需注意社會整體的公平性。

 總之,為投資人才,讓學生專心就學,我們需建立更具鼓勵作用的學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