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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末到民初,辛亥革命雖然改變了中國的政治體制,但在接連的軍閥爭戰中,民主憲政、科學建設,根本無從實現。

科舉制度雖已廢除,但文學和教育仍背負著文言文的包袱,當時雖已引進西洋的「新學」,還是用「古文」來翻譯,報刊寫的還是文言文章。全國的教育與傳播,在舊文學、舊思想的高牆裡,難以普及,全面的思想改革更是困難。這時,一位還在美國的留學生卻以他的遠見發起了一場「文學革命」。後來,他回國任北京大學教授,又啟動了更震撼的「五四新文化運動」;他推展了白話文學,促進了國語教育,不但影響中國的學術界,更傳播了「民主」與「科學」的思潮。他,就是胡適。

胡適給人的印象是溫文儒雅的,在他強力批判的文字背後,卻站著一個和藹可親的學人身影。他的迷人之處,在於對知識層面上的執著精神,對事的遠見與圓融,對人的細心與寬厚,這些都是歷代學人中少有的品格。他算不上達官顯要,更非政商名流,但當他病逝時,送葬的百姓居然有三十萬人之多,大家為的只是不捨一個好朋友的故去,因為他是大家永遠掛在嘴邊的「我的朋友——胡適之」。

他一生的成就,從他謹守的四句名言中可以得見,那就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認真的做事,嚴肅的做人」。

胡適常說:哲學是他的「職業」,歷史是他的「訓練」,文學是他的「娛樂」。他論學涉及文學、史學、哲學、語言學、民俗學、宗教等領域,有的是「但開風氣」,有的是「卓然有成」。能在如此多的領域取得如此卓越的成就,或發生重要影響的學者,實在非常罕見。

胡適最喜歡談他的思想,他總是強調他受赫胥黎和杜威的影響。他自稱赫胥黎教他怎樣懷疑,杜威教他怎樣思想。而從「懷疑到求證」的思想原則就演變成胡適的治學方法。

他總結清代樸學的精髓,提出「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又說:「假設不大膽,不能有新發明。證據不充足,不能使人信仰」。於是他強調,凡事要「拿證據來」,「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話。」而在證據不充分時,千萬不要輕下判斷。他說:「懷疑的態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證據不充分時肯展緩判斷的氣度,是更值得提倡的。」這是胡適一貫的「證據到那裡,立論才到那裡」的思想原則。他甚至認為,做考證工作有如法官斷案一般,他提出:「做考證的人,至少要明白他的任務有法官斷獄同樣的嚴重,他的方法也必須有法官斷獄同樣的謹嚴、同樣的審慎。」

為此,胡適特別提出:「凡做考證的人,必須建立兩個駁問自己的標準:第一要問,我提出的證人、證物本身可靠嗎?有作證的資格嗎?這件證物本身沒有問題嗎?第二要問,我提出這個證據的目的是要證明本題的哪一點?這個證據足夠證明那一點嗎?」如此嚴謹而審慎,立論方才能站得住腳。

在三○年代胡適指導羅爾綱時,曾對他說:「凡治史學,一切太整齊的系統,都是形跡可疑的,因為人事從來不會如此容易被裝進一個太整齊的系統裡去。」這又是他常講的「做學問要在不疑處有疑」。

胡適畢生再三強調:「我要教人一個思想學問的方法。」這個「科學方法」說來簡單,只不過「尊重事實,尊重證據」。他幾十年寫了許多文章,苦口婆心的談論這個方法,他說:「『方法』實在主宰了我四十多年來所有的著作。」胡適之所以有今日的學術成就,可以說歸功於這個方法;這也是胡適的重要思想原則。他一生要金針度人的,就是「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這十個字。